江苏杰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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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经济开发区886号
盐城建湖县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
工程地点:建湖县
发包方:
承包方:江苏杰达钢构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江苏杰达钢构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建湖县
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施工范围:按发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及配套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00以下土建、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土方回填(用无垃圾土把承包楼宇周边场地包红线范围内全部回填至园林施工设计标高)及运输、地下室结构、后浇带及施工缝处理、地下室防水、砌体、室内装饰装修、化粪池、室外排水排污管(含检查井及井盖)至第一个市政井等全部工程。
2、±0.00以上土建、装饰装修工程包括: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伸缩缝处理、砌体及室内外装饰工程、屋面工程等。
3、由发包方直接分包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桩基础、基坑支护、市政工程、交楼标准装修、园林工程、煤气、永水永电、消防、有线电视、电信、智能化、电梯、空调通风、铝合金门窗、防火门入户门、钢结构等,承包方需要按发包方要求提供施工等配合。
4、按广州市建委有关文件并结合发包方具体要求的内容实施文明施工。
5、施工场地实施硬地施工,建筑物周边(外墙外侧)5米范围内地坪浇筑10cm厚C10混凝土,发包方出混凝土费用,人工及除混凝土外其它材料均由承包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13日历天
开工日期:以收到发包方进场通知书后第二天计算。
竣工日期:工程竣工日期以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时间为实际竣工时间。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元整
¥:(暂定)元整,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书
5、中标通知书
6、议标间的往来信函
7、投标书及附录
8、工程规范及有关的技术文件
9、图纸
10、质量保修书
11、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2、盐城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廉洁协议
如合同文件各部分条款之间发生不一致,应按上述文件的顺序作优先解释。如依照上述文件无法作出合理的,合乎逻辑的解释,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即使工程量有增加或修改,如双方不因此对工期另作出特别约定,视为承包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质量进行施工、竣工并承担保修责任。
九、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发包方就本合同所指工程向承包方签发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签证、工期延期等,只有经发包方所委派的工程部经理签名确认方可生效。若未经发包方所委派的任何人员签名,则一律无效。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签订后生效。
合同文件约定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正本、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以下无正文)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江苏杰达钢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