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形成机理:“隐患”多由物的不安全状
一、事故形成机理:
“隐患”多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形成的,客观上一经出现事故隐患,人主观上表现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故障”的这个直接原因的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虽然是间接原因,但它却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摘自“建筑安全”)
从事故形成机理看,我们要保证安全生产,把伤亡事故降下来,除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尚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国家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法令、规程和规章制度。下面专讲建筑工人在施工生产中应注意事项和一些安全操作规程。
二、一般规定:
工人入场安全教育主要根据建设部“一标(JGJ59-99)三规范和国家建工总局(80)建工劳字第24号文印发的“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一些实际情况进行的。
⒈参加本企业生产的职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的操作规程等),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⒋听从班组和现场施工员的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上高空。
⒍施工现场的种种设施,“四口”防护,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动,要移动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可。
⒎施工现场设的效能指示标志,不得随意拆拿,场内工作要注意车辆来往及机械吊装。
⒏不得在工作地点或工作中开玩笑、打闹以免发生事故。
⒐上班前应检查所要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应检查操作地点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应将所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伤人。
⒑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空作业下方操作,如确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⒒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⒓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⒔暴风雨过后,上岗前要检查自己操作地点的脚手架有无变形歪斜。如有变形及时通知班组长及施工员,派人维修,确认安全后方可上架操作。
⒕风是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痢病以及其它不适于上高处作业的,不得人事高处作业。
⒖不得站在砖墙上或其它不安全部位安模、砌墙、划线、刮缝等。
⒗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叫小摊贩进入工地卖点心。
⒘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堆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由上而下逐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等事故。
⒙吊运零星材料、应用吊笼,吊运砂浆应用料斗,并不得装得过满。
⒚用斗车运送材料、行中两车距离应大于2m,坡道应大于10m。
⒛清理安全网,如须进入安全网,事前必须先检查安全网的质量,支杆是否牢靠,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安全网清理,清理时应一手抓住网筋,一手清理什物,禁止人站立安全网上,双手清理什物或往下抛掷。
21.在建工程每层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应集中运至地面,禁止随便由高层往下抛掷,以免造成尘土飞扬和掉落物伤人。
22.不准在工地内使用电炉、煤油炉,液化汽灶,不准任意设灶。
23.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严禁明火、吸烟等。
24.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用或移动。
25.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
26.起重机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从起重臂下或吊物通过。
27.井字架摇头扒杆迥转半径以内(一般7m)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当重物升空后任何人不得从吊物下通过。
28.井字架吊篮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准将头、手、身体伸入井架内,吊篮升空后不得从吊篮下通过,吊篮未停稳前任何人不得入内取物。
29.乘坐人货电梯,应待电梯停稳后,按顺序先出后进,不得争先恐后,不得站在危险部位候梯。
30.砂浆机在运转时,机筒口的灰浆不准用砂铲、扫帚刮扫,砂浆机料口的防护栅要完好,不准站在砂浆机的防护栅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脚滑进砂浆机造成事故。
31.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方通过或停留。
32.砼机停留时,升起的料斗应扦上安全插销、或挂上保险链。
33.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路线应架空,导线绝缘应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架上。
三、高处作业的概念:
⒈什么叫高处作业: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凡在坠落基准而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⒉高处作业与高空作业的区别:
⑴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指的是在建筑、设备、作业场地、工具设施等的高部位作业,亦包括作业时的上下攀登过程。
⑵高空作业:一般是指高而又无支撑之物的空间,其高度范围很广。以往把登(坐、骑等)在建筑物及手脚架、铁塔、电杆、井架等各类登高工具,设施上的作业统统称为“高空作业”,其实是不确切的。
四、高处作业:
⒈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井字架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吊物上下。
⒉在高处或脚手架上行走,不要东张西望,在休息时不要将身体倚靠在栏杆上,更不要坐在栏杆上休息,不准在脚手架上午休。
⒊钢架板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断裂或缺小拚板,竹木架板使用前要检查有无腐烂、断裂。
⒋在外脚手架未搭设前,或在外墙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不得从事外墙安装模板,砌墙作业。
⒌脚手架、脚手架的防护栏杆联墙点、剪刀撑以及其他防护设施,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动。如因施工需要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方可拆除或移动,并采取补救措施,施工完毕或停歇时要立即恢复原状。
⒍脚手架联墙点不准绑在门窗框上。
⒎搭设内架不得有临时观点,不得随便用定型模板,未安装的门、窗框、扇临时靠墙设架,单排架子横杆一般不准直接架在已安装好的门、窗框、扇上。
⒏单排架搭在窗台上的横杆应设垫木,并不得压在门窗框上。
⒐内脚手架宽度不应小于60cm,立杆间距在150cm以内,使用活动钢筋(管)人字架,如有变形应先调直后使用,活动架竖起后,应挂上撑钩。
⒑所有内架搭设必须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板一端伸出横杆长度大于20cm为探头板)。不使用5×10模骨当架板,架上只准堆放小量材料和单人操作。
⒒室内粉刷架不得用单杆斜靠墙上吊绳设架操作。
⒓高处作业不准用砧头垫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垫砧头站人操作。
⒔梯子(木)
⑴使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踏板),不得小于4×4.5cm,踏板间距以30cm左右为宜;梯梁断面应大于3×8cm,长度不得超过5m。木梯宽度不得小于30cm。
⑵使用梯子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子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GB70591-86规定为75°±5°)。
⑶梯子上部第二个踏板为很高安全站立高度,第一个踏板不得站人或超过。
⑷梯子上只允许一人操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准移位。
⑸人字梯(折梯)在梁中应设撑杆(钩)并能锁固。
⑹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